建國科技大學113學年度系際盃樂樂棒球錦標賽競賽規程
一、目的: 為促進本校之運動風氣,推廣各系之間交流與情誼,並提升運動技術水準,特舉辦此活動
二、主辦單位:體育室
三、協辦單位:棒壘社
四、比賽日期:114年3月17-21日(依賽程,每日12:10報到, 12:20開始比賽)。
五、比賽地點:本校運動公園
六、報名方式:
1.本校學生且身體狀況適宜參加劇烈運動競賽者均可報名參加,以系為單位,每系限一隊為代表參加比賽。
2.填妥報名表(如附件),於114年3月11日前,送繳體育室辦公室。
七、比賽規定:
1.以系為單位,每系限一隊為代表參加比賽。
2.競賽人數:每系報名 11 至 15 人(包含隊長),實際上場比賽球員 9 人。
3.競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樂樂棒球協會比賽規則。(九人制的規則)
4.競賽制度:依參加隊伍決定賽制。賽程抽籤:3月13日(星期四)12:20分在體育室舉行,請各隊派代表1人出席抽籤會議,未到場的隊伍由主辦單位代抽,不得異議。
5.比賽採五局制,並限時 40 分鐘比賽結束(倒數十分鐘內不開新局)。
6.若第五局或比賽時間達 40 分鐘時兩隊依然平手,第六局起採「突破僵局制」定勝負。
7.突破僵局制:前一局最後三位打者佔 1.2.3 壘,以兩人出局進行比賽,出局後攻守交換,得分多者獲勝。
8.三局相差15分,四局相差10分,提早結束比賽。
9.請參賽隊伍依據賽程提早至比賽場地準備,經裁判宣告後十分鐘之內未到場或證件不符大會相關規定,一律取消競賽資格。
10.運動員出場比賽請參加選手需服裝整齊,請穿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,不符合者不得參加比賽。
11.凡比賽之球隊如有不合規定之球員出場比賽時,一經發現即取消該隊繼續比賽之權利,已賽完之成績不予計算。
12.凡比賽期間如有球員互毆或侮辱裁判等事情發生,除按規定停止該隊止
賽,並報請學務處生輔組議處。
八、獎勵辦法:錄取前三名隊伍,第一名頒發禮卷6000元、第二名頒發禮卷5000元、第三名頒發禮卷4000元
九、完成比賽者,可登錄青春護照1次。
十、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正公佈之。